以法之名,携手“童”行
发布日期:2021年01月14日 作者:王倩 来源:新田选矿车间 阅读:3330

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5月30日在同全国各族少年儿童代表会上说过:“孩子们成长得更好,是我们最大的心愿。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,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,老师、家长要承担起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责任。”

2020年“女童保护”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,会上发布了《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》。报告显示: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(18岁以下)案例301起,受害人数807人,年龄最小的为4岁。这一连串数据不禁让为人父母的我们背后阵阵发凉,继而愤怒不已。

你看过韩国电影《素媛》吗?你知道这部影片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拍摄的吗?你探讨过鲍某明涉嫌性侵“养女”四年的案件吗?你听说过广西的“百香果女孩案”吗?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,但这一桩桩的案子无不骇人听闻、令人发指!

难道说这个世界对弱小又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,充满了恶意吗?不!保护少年儿童不受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,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!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10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〔2018〕1号检察建议书。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、中小学生犯罪案件,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、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,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、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,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。全面深入落实好“一号检察建议”并不容易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2019年10月,张军检察长到文山视察调研扶贫工作时,就“一号检察建议”贯彻落实再次提出要求,文山州贯彻落实该项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,基本实现了“全覆盖”。2020年12月23日都龙镇第一幼儿园还向我们学生家长宣传了“防性侵”的相关知识。

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通过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也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行。家庭、学校、社会以及司法等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作用不同、相互影响,都不可少、都不能弱,只有四个方面共同努力,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,才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只有没完没了地抓好“一号检察建议”的贯彻落实,从未成年人“防性侵”法治宣讲入手,才能让我们共同守护祖国的花朵!

世上经常会有很多魔鬼与危险,时刻威胁着我们的孩子。我们永远无法得知在看不见的地方,我们的孩子将会遭遇什么样的危险。所以,请所有的父母和老师告知所有的孩子:当你独自一人的时候,不要跟随任何人去密闭的房间、车或是空无一人的教室;当你独自一人的时候,那些比你强大的大人向你寻求帮助,你一定要选择拒绝他们;当你独自一人的时候,有人试图强行把你带走,你可以打破玻璃,抢夺周围人的手机;当你独自一人的时候,坏人要求你保守的秘密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妈妈;当你独自一人的时候,身边有人抚摸你、亲吻你,或者让你亲吻他,看他的身体时,记得大声说“不要”,迅速离开。

从小对孩子进行性教育、安全教育,呼吁加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,完善社会保障,切实用法律来保障未成年人安全,或许这些悲剧将不再发生,给爱寻找一个出口。让我们以法之名,携手“童”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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